力派观点 > 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
2016.11.22 关键词: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党团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法院文化
随着法官职业化、司法现代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这一命题越来越广泛地受到我国司法界、学术界的关注和认同,一些学者、法官相继发表了这方面的调研文章,许多法院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法院整体素质、促进公正与效率主题实现的有效途径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由于法院文化建设在我国司法领域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其理论性和实际指导性都很强,法学界和司法界对该课题的基本理论、价值取向等理解不一致,司法实践中各法院也只是根据各自的理解操作,故有必要加以研究。本文在研读有关资料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试图对法院文化进行多维度的分析,深刻揭示法院文化的内涵、本质、特点等,并就在法治框架下,如何建构法院文化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见解。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
文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法院文化作为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有其特别的属性,它产生于法院这一特定的社会组织之中,是存在于法院群体中特有的文化。它既要遵循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共同准则,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对于法院文化的概念,迄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笔者将各种提法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总和说”。认为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行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规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 。第二种“精神现象说”。认为法院文化是法院以物质为载体的精神现象,是以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法院精神、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第三种“群体意识说”。认为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司法活动中所持的信念和价值观念,包括法院精神、法院宗旨、占主导地位的管理形式、传统和现实的特性等等 。尽管上述解释在描述上各有不同,但透过这些解释,可以看出某些共性,概括起来,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具备以下八大特性:一是客观性。法院文化是法院与生俱有、客观存在的,我们现在提出构建法院文化,并不是因为原来没有法院文化,而是因为认识到法院现有文化的建设力度跟不上法官职业化、司法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力度。二是发展性。法院文化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其发展规律是从无到有、从抽象到具体、从散乱到系统、从单一到丰富的变化过程。三是指导性。法院文化对法院的整体行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体行为起着指导的作用,对法院发展目标有质的规定性,同时通过整体的价值认同来指导法院个体行为。四是约束性。法院文化通过对法院群体成员行为形成一种无形的群体压力,使法院倡导的群体共同意识在群体成员的个人价值观念中内化,形成一种无形的标准,来操纵控制法院的各项活动。五是整体性。法院文化必须对法院的整体行为发挥指导与约束作用,整体性还表现为法院文化的全面性、长期性和独立性。法院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文化,是法院全体工作人员、个体文化的集合与整合,是一种群体文化,其发展需要并由法院群体来推动。六是辐射性,法院文化一旦形成较固定的模式,就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就能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七是传承性。法院现有文化有着历史文化的踪影,也必将在未来文化中找到踪影。法院文化正是在有选择地继承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发展的。八是特殊性。法院文化的特殊性在于法院特殊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特殊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特殊的价值就是法律至上,特殊行为方式包括思维方式、交往方式等。
法院文化的形态渊源表现为物质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四个方面。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要点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关键是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现代司法理念是法院群体为达到公正的司法终极目标,在对司法权本质特征及其运行规律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内心自由选择的,坚定信服和推崇的,并在司法实践中奉为最高行为准则的基本观念。包括司法公正、司法中立、司法独立、司法民主、司法公平、司法效率、司法廉洁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讲,法院的物质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是司法理念的外在表现,精神文化是司法理念的内在表现。是否确立了先进的现代司法理念,对于法院文化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教育、引导法院群体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以理念指导行为,将现代司法理念体现到每个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同时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要处处体现现代司法理念。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培育法院群体崇高的价值观
法院文化的核心是法院群体的价值观,法院群体是否具有崇高的价值观,关系到法院事业的兴衰和成败。将司法公正视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这应当成为法院群体共同遵循的价值观。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就是要让这一价值观始终占据法院群体的精神世界,成为法院群体精神世界的最高理念,同时要将这一价值观转化为法院群体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使其一切言行都严格约束在这一价值观所要求的规范之中。要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引导和激发法官的自觉公正行为,充分调动法院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是坚持以人为本
法院文化离开了法院群体根本无法独立存在,“以人为本”是形成良好法院文化的基础。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培养人,通过说服教育、感情投入、关心体贴、形象影响、激励尊重、心理沟通等,养成法院群体的职业尊荣,提高其思想道德素养,培养其命运共同感、工作责任心,培育其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促使每位法官充分释放其潜能,施展其才华,实现其报负。
(四)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是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
法院精神是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激发法院群体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法院应当结合群体思想实际和法院发展目标,注重形成自身独特的法院精神,精心提炼出最适应本院发展、最有价值的精神,使之得到广泛认同,以此作为一种精神支柱,一种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追求,共同的信念,共同的行为准则,使法院群体紧紧围绕设置的共同远景,在法院精神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推动下,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一致,朝着既定目标奋力拚博。
三、法院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一)大力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
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是保证法院完成各项工作的需要,是树立法制权威的需要,是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法院物质文化建设要体现现代司法理念,体现文化底蕴,体现人文精神。要便于科学管理,做到统筹规划、经济实用。整体布局必须庄重、威严、简洁、宁静,给人以神圣感,从办公区、审判大楼、审判法庭到内部设施都要体现法院文化特色,突出法院风格,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既感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使之更加严格自律,爱岗敬业。
(二)大力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
管理的文化梯次是由科学管理发展至人本管理,再发展至文化管理。其中科学管理是前提基础,人本管理是发展方向,文化管理是最高境界,是一种无声的监督,可达到一种“无为而治”的境界。在法院管理文化建设中,一是要加强制度化管理。按照由主及次分类制定、相互兼顾整体协调、刚柔相济宽严有度、条理清楚简明实用、立足现实兼顾未来的要求,建立法院规章制度,丰富和完善法院管理文化。同时要在具体实践中充分发挥制度文化的管理功能,使其在执法活动中既发挥硬性的法纪制约作用,又发挥软性的道德制约作用。二是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注重情感管理,通过情感的双向交流和沟通,激发法院群体的积极性,清除其消极情绪。注重民主管理,让法院群体共同参与决策,鼓励其多提合理化建议,并对法院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以命运共同体的形式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使其产生主人翁的责任感。注重自主管理。各部门、各人根据法院的发展战略和目标,自主制定计划,实施控制,实现目标,自己管理自己。要充分信任,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探索文化管理。用先进的文化塑造法院群体,培养其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形成优良的法院文化氛围,从而使每个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处在良好文化氛围的熏陶、感染、约束之下,实现自律与他律的交融。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占领先进文化阵地,丰富法院的文化生活。加大文化设施的经费投入,兴建图书馆、娱乐活动室、体育馆等文体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大力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
法院群体行为要与现代司法理念保持高度一致并充分反映司法理念,成为现代司法理念的有机载体,同时要与规章制度充分保持一致,与道德规范要求相一致。一是要加强司法礼仪的建设。司法礼仪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要抓仪容仪表,抓基本礼节,抓文明用语,引导法院群体总结体现本职特点、内容简明扼要、便于记忆操作的文明用语和文明忌语。二是加强司法纪律建设。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形象纪律等。三是加强司法职务建设。做到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廉洁。四是加强庭审技能建设。庭审语言准确、凝练、严谨、严肃,严格遵守庭审纪律,树立法官良好的形象。
(四)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
要通过一定的形式,使法院群体成员认识、接受法院精神文化诸要素,并以其为内容,在思想观念上确立一种内在的、自我控制的行为标准,从而在价值判断、选择、取向等方面与群体采取一致行为。要抓好舆论灌输,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传递法院精神文化,从而对群体产生导向、熏陶、激励和制约作用。抓好教育培训,采取专题研讨、系统学习、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法院群体进行理论教育和引导。抓好榜样示范,树立法院先进典型人物,培养塑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抓好实践锤炼,使法院精神文化牢牢扎根于实践,并得以不断充实、更新和发展,从而使法院精神文化有效转化为现实的精神动力。